| | 一、办理来信。办理群众来信的基本要求是:及时拆封,详细阅读,认真登记,准确交办,妥善处理。 (一)拆封。当日来信,当日拆封,加盖收信章。拆封前,首先要检查一下来信,看是否属自己受理的,以免拆错。拆封后,把来信浏览一遍,以便对要信、急信及时处理。拆封时要注意: A、随信寄来的证件、现金、各种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,要逐一清点核对,妥为保管,防止丢失。 B、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,以便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。若发现原信封无邮票应注明。 C、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。有来信、转办单或另套有信封的,也应装订在一起。 D、来信如缺张少页,要注明。 (二)阅信。阅信的目的在于弄清来信内容,因此,阅信时要集中注意力,认真细致。有的来信篇幅长,内容繁杂,字迹潦草,如果看一遍未能领会信意,就要多看两遍,直到了解来信的全部内容为止。来信是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,如看不懂,可请有关部门代译。来信、来电是文言、土语、拼音、电码等,看不懂的要请教有关同志。对可能是精神病患者的来信,可向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写信人的现实表现、健康情况,再酌情处理。 重复来信,如果不是内容完全相同的印刷信或复制信,都要同初信一样细看。因为,往往有不少来信,是旧问题解决了,又提出新问题、新要求、新意见;有的可能是同名同姓的来信。如果粗心大意,只看头看尾,没有弄清来信的全部内容,就当作重复来信处理,容易出错。 (三)登记。登记,就是在来信摘要单或来信登记薄上按照项目填写来信的基本情况。处事来信的摘要单、薄册属于保存查考的信访档案资料,必须用钢笔、毛笔、圆珠笔填写,不得用铅笔填写。摘记来信内容时,要注意做到:言简意明,准确无误,字迹清楚,条理分明。 填写“摘要单”时,可根据来信的内容,有繁有简,但一般要交代清楚人物、时间、地点、主要内容。即: A、信是写给谁的;写信人的姓名(或化名)、职业、职务、政治面貌;信中涉及到的主要人物。 B、信寄出的时间,收到时间,所反映问题发生的时间。 C、问题发生在什么地方或单位;写信人的住址或工作单位。其它单位转来的信,应注明转信单位。 D、来信的主要内容既要概括全面,又要抓住中心。 遇到与前信内容相同的重复来信,要注明收信时间、数量、办理情况,倘若有新的内容,则应补记。 如果来信有领导批示、上级发函,来信内夹有证件、票证、现金、文稿和物品的,均应逐一登记。已有处理结果和已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的,也应注明,以便查考。 (四)处理。根据来信的内容,采取呈送领导阅批、直接查处,或按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”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处理等方法,分别加以处理。 二、接待来访。接待来访的基本要求是:热情接待,认真听记,恰当处理,并对来访人做好思想工作。 (一)热情接待,就是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、意见、要求,不论是否合理,能否解决,都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进行交谈。群众找上门来,不论是谈思想,谈问题,提意见,都是好事。他们满怀希望而来,表明了他们对上级组织的依赖,接待人员不应辜负组织的委托和群众的期望,要以人民勤务员的姿态,热情和蔼地接待,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申诉和要求,使来访群众感到象在自己家里和亲人谈话一样。如果来访群众由于各种原因而发脾气,语言激烈,接待人员也应以礼相待,切忌简单急躁、生硬粗暴、训斥责骂、马虎敷衍、推拖了事,更不能拒人于门外。要引导对方慢慢讲,对一些错误的、无理的言行应当给予适当批评、教育。 (二)认真听记,就是通过听问的方式,把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搞清楚,并记录下来。接谈前,先请来访群众填写“来访登记表”。如果来访群众不识字,则应由接待人员代填。接谈时,要耐心听,认真记,要让来访群众把话说完,把问题讲清楚。如果来访群众由于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,对某些问题,特别是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或重要环节讲不得清楚,则要通过提问的方式,引导他们把问题讲清楚。对于重访,尤其是一些“上访老户”,不能一见就烦,一烦就崩,要认真听其陈述,看他们有没有反映新的问题,原来反映的问题是全部没有解决,还是解决了一部分。要理解来访群众的心情,耐心地听完他们的陈述,不要急于回答和反驳。否则,一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问题,以及恰当处理问题;二不能抓住真实思想情况,难以有针对性地做工作;三不能得到来访群众的信任。因此,要在“听”字上下功夫。听完后,要把主要矛盾的重要情节归纳起来复述给上访人,然后交代准备处理的方法、程序,使上访人放心、满意。 不论是个人来访还是集体上访,是初访还是重访,都要认真地把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记在“来访登记表”上。对于重访,要注明日期,如有新的问题和要求则应补记。 (三)恰当处理,就是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符合党的政策的处理,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。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具体要求是: A、来访群众提出的询问或其它比较简单明了的问题,能当即答复解决的应予以答复解决。 B、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,应该由所在地领导机关和单位处理的,可介绍来访人到有关部门或单位接谈处理。 C、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很急或遇到意外情况,需要尽快作出处理的,可通过电话向有关单位进行初步校对,弄清有关情况,酌情处理。 D、来访群众反映的比较重要的、典型的问题,可及时整理材料或编写《来访简报》,送领导批办。 E、来访群众要求合理,政策允许,应该解决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,可交办或直接调查,查明情况后,督促有关单位处理。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的,应联系安排,组织落实,并动员来访群众回原单位,等待处理结果,以免盲目乱跑,劳民伤财。 F、对集体串连上访的群众,要向他们宣传有关不允许串连上访的规定,动员多数人回去,留下一两个反映情况。必要时也可以请有关地区或部门的负责人来协调同做工作。接谈单位应积极协助,因势利导,做好说服动员工作,不要简单从事,激化矛盾。 G、对少数无理取闹、扰乱社会治安和机关办公秩序的人,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、批评或者教育。经劝阻、批评和教育无效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、训诫或者制止;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、行政法规,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。 H、来访群众留下的申诉材料,需要转办的,应及时转办。有关身份证明或其它证件,看后应退还给来访人,必要时可请来访人将有关证件复印一份留下,以便送阅材料时附上,供领导判断处理。 (四)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群众来访,既有实际问题,也有认识问题。因此,既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,也要耐心地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。要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,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,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,继续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。接待人员既是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者,又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,不但要帮助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而且要对来访群众进行党的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接待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,做人的矛盾转化工作。 在接待工作中,经常会碰到这样三种情况:一是来访群众合理的要求,未能得到解决;二是问题虽已解决,但来访者本人要求过高,难以办到;三是极少数人无理要求,甚至不讲道理。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况,都应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,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在接待工作的始终。 对来访群众做思想教育工作,其目的是提高来访群众的觉悟,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解决实际问题。这项工作的难度很大,往往通过好几次工作也不一定能见成效。怎样才能保证有成效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?江苏省响水县信访办公室的经验是值得学习的。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对来访群众坚持“八不”和“四个教育”。“八不”:热情接待,不摆官架子;态度和蔼,不动辄训人;耐心说服,不简单急躁;因人而异,不空洞说教;关心疾苦。不一推了事;高度负责,不敷衍搪塞;一视同仁,不以感情代替政策;坚持原则,按照党的政策办事,不无原则迁就。“四个教育”:向来访群众进行党的政策教育、形势教育、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。 做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,还应注意上下结合,发动多方面的力量,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。特别是一些上访老户,更要上下一致,同心协力地做好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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